本项目为【宜宾市分公司承揽业务防盗门和锁具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FASC00487),比选人为【******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宜宾市分公司承揽业务防盗门和锁具物资采购项目,采购物资为防盗门和锁具物资,预估采购金额为213万元(含税13%)。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类别 | 规格型号或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税率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1
| 定制防盗门 | 0920型基站防盗门 | 扇 | 600 | 1946.90 | 13% | 2200 | ****** |
2 | 防盗锁具 | 尺寸公差均按GB/T1804-C级执行;形位公差均按GB/T1184-10级执行 | 个 | 1500 | 478.62 | 13% | 540.84 | 811260 |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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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1260 |
送货地址:宜宾市。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委员会依据有效参选人的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排名第一名获得第一份额,综合排名第二名获得第二份额,以此类推。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限价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1.2采购内容,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3参选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前对应同类项目(锁具或防盗门)销售的相关业绩,累计销售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人、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4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6******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7在与******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2.8相关产品在******有限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10比选人认为有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改履约能力的问题。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一章“参选人资格要求”及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建国路12号电信大楼9楼市场运管部】。
4.3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持以下资料并按以下步骤获取比选文件。
(1)现场获取
①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电话或网上获取
①按附件一格式填写《参选人报名信息表》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②将上述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联系人邮箱,并电话联系比选人,比选人在收到有效申请后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比选文件。
4.4比选文件费用:售价【0】元。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3月5日09:00】。
5.2参选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纸质递交,送达方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
(1)现场递交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建国路12号电信大楼9楼中间会议室】。
(2)邮寄地址:
收件地址:四川省******街道建国路12号电信大楼
收件人:宛老师
收件电话:******
(3)参选人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不接受到付),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任何原因导致逾期送达的,将被比选人拒绝接收。若邮寄过程中参选文件有破损、丢失等情况,不利后果由参选人自行负责。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和地点组织评审。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portal/index)及中国比选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建国路12号
联 系 人:宛老师
电 话:******
邮 箱:******
比选人:******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日期: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