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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港置地QBJP2022-3(251)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一标段外墙保温、涂料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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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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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港置地QBJP2022-3(251)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一标段外墙保温、涂料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蓉港置地QBJP2022-3(251)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一标段外墙保温、涂料施工/标段,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蓉港置地QBJP2022-3(251)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一标段外墙保温、涂料。

2.2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清华西路以南,长流河以东,地块编号QBJP2022-3(251)。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约120亩,国土出让合同编号为510113-2022-B-083(青白江),总建筑面积约287279.96 平方米,建设多、中、高层住宅及配套设施、地下室、垃圾用房等。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5845.35 平方米(普通住宅:约198531.87 平方米、物业社区门卫用房:约1468.11 平方米、其它:约5845.3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1434.61 平方米(机动车库:约72300.20 平方米、非机动车库:约3024 平方米、设备用房:5523.98 平方米、其它:约586.43 平方米)。容积率为2.5,建筑密度为25%,绿地率为35%。

2.4计划工期:772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1#2#6#14#15#16#21#楼外墙保温、涂料施工(包工、包料、风险包干)(最终施工界面楼栋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界面为准)。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各标准或要求不一致的,以最高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外墙涂料及保温工程施工类似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8060900分至20248121700登录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针对本次投标项目进行在线注册入库报名。并发送以下报名资料(PDF扫描件)******(联系电话028-******)(邮件主题:单位全称+项目名称)进行登记,未经登记造成的不良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应真实有效,招标人与代理机构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包括: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加盖鲜章的扫描件)。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确认是否在平台上入库,已入库投标人按本章4.3条缴费后,线下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未入库投标人按本章4.1条提供资料经审核入库后按4.3条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线下获取方式:邮箱领取。文件获取时应附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费用缴纳凭证,备注参与公司名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获取咨询电话:******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4.3招标文件制作费

4.3.1招标文件制作费: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4.3.2供应商招标文件制作费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如私对公转账的供应商还须备注参与投标的公司名称。

4.3.3如需开票的供应商,长期要参与我司项目的投标单位,建议按季度进行投标文件制作费统一开票处理。

4.3.4招标文件制作费不退还。

4.3.5************银行账号。

4.3.6******银行系统会同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和投标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投标人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招标公告。

4.3.7请投标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投标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无法开放投标功能,由此无法购买招标文件、无法报价、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也只能在开标结束后才能退款。

4.3.8******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招标公告文件下载和投标功能开放,全部实现自动化,请投标人务必按照要求缴纳标书文件制作费和投标保证金,避免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826100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7楼本项目开标室

5.2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的投标文件上传到“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线上投标文件要求上传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文件扫描件。未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团结北路7号1栋1单元6层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

联 系 人:杜女士

电    话:******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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