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宜宾市分公司承揽业务标砖钢管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FASC02504。
2. 采购内容:标包一: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或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不含税合价(元) |
标准砖 | 240×115×53 | 千匹 | 500 | 395.000 | 197500.00 |
合计 | 197500.00 |
标包二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或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不含税合价(元) |
钢管(镀锌) | φ200×5mm | 米 | 900 | 95.000 | 85500.00 |
热镀锌接地扁铁 | 60×8 | 米 | 1000 | 27.000 | 27000.00 |
接地角钢 | ∠50×5 L=2500mm | 根 | 300 | 85.000 | 25500.00 |
石墨降阻剂 |
| 吨 | 15 | 5700.000 | 85500.00 |
电缆槽盒 | 200×100×1.2 | 米 | 4000 | 45.000 | 180000.00 |
合计 | 403500.00 |
不含税最高限价为60.10万元人民币,标包一不含税最高限价为197500.00元,标包二不含税最高限价为403500.00元
3.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二、流标原因
标包一无供应商报名,标包二无参选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核,故本次采购失败。
三、公示期: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共10天。
四、本公示仅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portal/index)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商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 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 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招标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 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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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招标人:******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