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 宜宾三江新区罗龙污水处理厂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三江发政发〔2024〕1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工程地点:宜宾三江新区;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7亩,拟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3000m3/d;配套DN250尾水排放管网约3公里,完善设备及其他相关设施等。项目总投资约6600万元,工程费4111.2万元;1.3工期要求:360日历天;1.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条件: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无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且牵头单位应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单位承担的业务范围需在其资质范围内;(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单位对整个项目全面负责;(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民营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民营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