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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停车场及配套升级项目-宜宾大道停车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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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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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10-511502-04-******有限公司,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10-511502-04-01-220054】FGQB-0492号 )的招标组织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街道
??2.2规模及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7500万元,建筑面积约85560.4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停车位、强弱电、排水、景观绿化、配套建筑等工程。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关键节点: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项目主体及景观绿化工程)。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①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图设计、景观施工图设计、海绵城市、建筑外立面深化设计、智能化设计、导标识系统设计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二次深化设计等)及有关报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②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消防工程、室外变配电工程(红线内)、导标识系统工程、室外附属及景观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注:省外企业以入川备案资质类别为准,且有效期必须满足本项目工期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工程建安费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景观类设计业绩(含EPC项目设计业绩) 。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工程建安费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含EPC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由设计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风景园林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的组成单位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30 22:00?至?2024-11-05 22:00?(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20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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