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39万吨/年电子级碳酸酯新材料项目(一期17万吨/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全文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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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相关规定,现将《******有限公司39万吨/年电子级碳酸酯新材料项目(一期17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全文本进行报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39万吨/年电子级碳酸酯新材料项目(一期17万吨/年)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以外购碳酸二甲酯和乙醇为原料,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7万吨碳酸酯系列产品生产规模,包括5万吨/年电子级碳酸二甲酯、10万吨/年电子级碳酸甲乙酯、2万吨/年电子级碳酸二乙酯,同时副产4.18万吨/年甲醇和11吨/年工业级碳酸二乙酯,同时配套建设公辅设施和环保设施等。
运行过程中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均有产生。项目生活污水、车间地坪及设备洗水、初期雨水、化验室废水等收集进入厂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排污水一并外排,出厂废水达《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和园区污水接管标准,经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出水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排入天元溪,最终汇入长江。废气以含VOCs类有机废气为主,以及废水处理站臭气等,采取有针对性治理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固废以“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为处理处置原则,危险废物经过妥善存放后外委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固废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带来二次污染;生产过程中副产工业级碳酸二乙酯、甲醇均作为副产品外售;项目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楼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831-******
三、报告编制单位情况
单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邮箱:******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及公众参与说明全本信息
具体见链接:******/s/1va5TvISJlfFtVcSOyzd9lA?pwd=1234
提取码: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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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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