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柴油
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BNY-ZBCG-2024-0522-08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四川宜宾兴文县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柴油采购,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资金,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选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五星镇同乐村
2.2项目规模:2*500t/d
2.3交货期:接到甲方需求书面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到货;紧急情况下要满足接到送货
通知 4 小时内到达。计划开始交货日期: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2.4招标范围:柴油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财务要求:
******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自2021 年 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3个柴油已完成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期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chinatax/c101249/n******02/inde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平台注册。响应人先登录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进行注册。(未注册响应人,将无法在该平台******服务中心”查看响应人操作手册,或咨询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的客服热线:400-000-2772。
4.2 报名方式:在线报名。
获取途径:注册后点击“响应人登录”填写登录账号及密码-依次点击【公开招选管理】-【公开招选公告】-【选择单位】-【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请各响应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4.3 获取公开招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自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21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
4.4获取公开招选文件的地点方式: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下载公开招选文件。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可下载招采文件,文件资料费¥0.00元(大写:/)。
响应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下载获取本公开招选文件,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13时50分(北京时间为准)。
5.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响应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加盖鲜章后,以盖章PDF格式电子版方式发送,邮件命名为“柴油响应文件+响应单位简称”,发送至邮箱******。
5.3任何原因导致服务商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递交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5.4 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5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5.5.1投标单位需通过邮寄方式向招标方提供至少一份盖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该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与发送至招标人邮箱的投标文件一致,若存在不一致的招标方仍以电子档PDF文件为准。该纸质版投标文件作为存档用,只有收到该纸质版投标文件后招标方才能退还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以退还。
5.5.2为保证各投标单位的利益,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日之后5日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寄送至招标人(招标人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五星镇同乐村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临时办公区 杨女士 ******);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25日13时5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宜宾市叙州区绿地控股中心大楼9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官方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五星镇同乐村
联 系 人: 杨文晔
电 话: ******
电子邮件:******
9. 其他
招标人有权组织对投标人实施考察,如在评标结束后,现场审查小组经现场实地核查后发现中标候选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要求的,或其实际生产能力、财务信息、相关业绩等情况与其投标文件内容严重不符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 ******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