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1109新点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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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4]哈产交SW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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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0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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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109新点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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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1:1109新点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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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标的1:1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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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11.0元 |
账面值 |
1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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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4-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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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测试 |
评估报告编号 |
1109新点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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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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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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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 出具的 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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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江苏国泰测试用单位测试三投标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0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小帅 经济类型:地方国资监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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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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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1109新点测-试 批准文件及文号: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0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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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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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交所按照原方式、地址联系人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 4、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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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协商解决,与哈交所无关。 2、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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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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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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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4-11-09 09:00 至 2024-11-10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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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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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一、交易保证金:0.0元/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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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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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1月09日 09:00
至 2024年11月10日 16: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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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交 |
1、网络竞价方式成交转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1%收取服务费。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1%收取服务费。协议方式成交转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1%收取服务费。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1%收取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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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测试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测试,******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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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1号楼4楼1-4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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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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