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书
各投标人: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配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动力电池产业配套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及补充: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基地二期—冷链物流基地(保税物流仓库)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移交和质保期缺陷责任运营维护管理。”修改为“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配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动力电池产业配套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移交和质保期缺陷责任运营维护管理”。
二、删除“专用合同条件第4条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第(42)条”。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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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3日